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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人: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09/3/13 点击:3139

来源:国家认监委

自2009年3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制订的《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正式实施,森林认证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
  森林问题,特别是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是全球环境问题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森林认证是通过市场机制,即通过影响林产品贸易,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在这个新的市场模式中,森林经营单位对森林进行可持续经营和采伐,生产加工企业购买来自经营良好森林的原料,销售商知道其产品经过森林认证,消费者自愿购买具有森林认证标志的产品。
  近年来,国家认监委、国家林业局做了大量工作,共同推进森林认证试点工作。根据《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森林认证机构对森林经营单位或从事林产品生产或加工、流通等相关企业或机构进行的森林经营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森林经营认证是根据所制定的一系列原则、标准和指标,按照规定程序对森林经营业绩进行认证;产销监管链认证是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即从原木运输、加工、流通直至最终消费者的整个链条进行认证。
  中国森林认证制度属于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制度,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统一的认证规则和统一的认证标志。国家鼓励森林保护、森林经营及相关的林产品加工和贸易单位申请森林认证,采信中国森林认证结果。
  森林认证作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市场机制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兴起,在短短十年的时间内,它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飞速发展。在欧美,获得森林认证已成为木材产品进入市场所必备的“绿卡”。《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的制订,将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和林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规范中国森林认证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国家认监委办公室、认可部)